【嘉兴】2023年平湖市教师招聘110人

发布日期:2023-07-28    浏览量: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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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2023学年师资需求,现将平湖市教育局2023学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资格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根据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岗位,也可以根据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其他历届毕业生根据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

(四)年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5月7日至2005年5月7日期间出生)。

(五)户籍要求:一般要求为平湖市户籍,其中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要求浙江省户籍,户籍要求界定以2023年5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根据生源地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以下人员户籍不限: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

2.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按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名单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3.位列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的本科学历(学位)人员;

4.本科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类第一段(第一批,含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录取并达到当年第一段分数线)、体艺类提前批及第一批录取的人员;

5.以下人员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省级技能大奖、省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等以上荣誉之一的;获得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国家集训选手、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的选手)、省级一类技能大赛前5名和省级二类技能大赛前3名等成绩之一的;或获得以上同等次相关荣誉成绩的。

(六)学历学位要求: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留学回国人员和按五部委文件规定享有同等待遇的统招非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下同),历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5月7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5月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在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退役运动员报考体育学科岗位的学历放宽到大专及以上(是否全日制普通高校不作要求)。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硕士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2012年颁布)。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所涉及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统一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根据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岗位。各学科(岗位)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的按侧文、侧理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各岗位;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的第二专业可以报名,但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报考研究生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用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3年5月7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思政、物理、地理、科学、社会·法治、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讲)、面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讲)、面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5月14日(周日),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岗位专业知识。

其中招聘计划数1~3名的按1:3比例、4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初定2023年5月27日(周六)、5月28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前。考试总成绩或面试[面试(试讲)或面试(技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

由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操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操作规范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2023年8月凭个人档案到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

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7日(周日)。具体时间:8:30-16:30。

2.报名地点:平湖市职业中专(平湖市当湖街道南市路351号)。

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未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前往报名的,不予补报。

3.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报名,并提供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六、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平湖市教育局2023学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下载后A4纸打印;

2.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3.符合报名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所需的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科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类第一段(第一批,含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录取并达到当年第一段分数线)、体艺类提前批及第一批录取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10.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运动员应提交退役运动员身份证明;

11.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资料。

七、其他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符合平湖市教育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可享受相应教育人才引进奖励。奖励政策按平湖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人才引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平政办发〔2021〕31号)执行。

3.被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同时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公开招聘在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3-85060570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061050(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5.未尽事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俞老师

0573-85557289

19905735711

金老师

0573-85236899

陈老师

0573-85236887

19905735381

平湖市职业中专:

宋老师 0573-85133960

平湖社区学院:

顾老师 0573-85110569

浙江省平湖技师学院:

宋老师 0573-85219551

嘉兴港区社会发展与治理部:

安老师 0573-85235901

平湖市乍浦高级中学:

孙老师 0573-85598038

附件:

附件1:平湖市教育局2023学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要求表_20230426172233.pdf

附件2:平湖市教育局2023学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平湖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平湖市教育局2023学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pingh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