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2023年苍南县教师招聘6人

发布日期:2023-08-16    浏览量: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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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职高紧缺学科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2023年苍南县公开招聘职业高中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科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苍南县公开招聘职业高中教师计划》(附件1)。

(二)年龄要求以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层次为准。大学本科学历为1993年1月1日(含)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资格审查按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国内高校在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的专业不列入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专业不限岗位除外)。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四)大学本科学历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温州,研究生学历户籍地或生源地不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五)2022年(含)前已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22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六)报考人员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

三、招聘程序

(一)报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8月24日9时-8月26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8月24日12时-8月27日9时。

报考人员登录“2023年苍南县公开招聘职业高中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cnjszp.cnjyw.net),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学科岗位报名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毕业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已在外地落户的温州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

(8)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并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8月27日10时至15时进行改报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时间:8月27日16时-8月28日9时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二)择优遴选

苍南县教育局联合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组织综合考核,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综合考核对象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综合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得列为试课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的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试课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试课对象。技能测试内容如下:

序号

岗位名称

技能测试科目

1

职高计算机

数字图像处理

2

职高数控

钳工技术

3

职高艺术设计

美术作品现场创作

2.试课

试课(模拟课堂教学)统一集中组织,准备60分钟,考核时间10分钟,试课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课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试课内容如下:

序号

岗位名称

试课科目

1

职高计算机

数字图像处理

2

职高数控

数控加工机械基础

3

职高艺术设计

素描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综合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1.试课成绩高者优先;2.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计算至月份)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名单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布。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技能测试分数×40%+试课分数×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自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如遇综合考核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仍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

5.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导致未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先列为考察对象,但须在体检公告发布后 1 年内完成其余体检项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告知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发布,请密切关注。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3年8月23日(本公告已特别注明除外)。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3.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时,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对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须同时具备与学历对应的学位。

5.本次公开招聘学历要求不限制学习形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均可报考。

6.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7.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教育系统招聘考试。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9.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教育局会同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综合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64758278,64762548;

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机关纪委64751553,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68898980。

附件:1.2023年苍南县公开招聘职业高中教师计划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5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2023年苍南县公开招聘职业高中教师公告 (cncn.gov.cn)